我叫胡悠悠,从小跟范百川一起长大,打幼儿园起我俩就是最好的玩伴,后来一起读初中,一起逃课,辍学。我喜欢范百川,十五岁的时候我就决定长大后要嫁给他。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这首诗说得就是我们俩。范百川个头不高,长得黑不熘秋的,眼睛不大,特有神采,反正他拿小眼睛一扫描我,我瞬间就像溺水的兔子,呼吸都不均匀了。他一拉我的手,我的整个身子就像被烧沸的水那样浑身发烫。
没办法,我就是这么喜欢他,谁都改变不了,就算火星撞地球,世界毁灭,我的心意依然如一。
你们要问我为什么这么喜欢他?我也不知道,爱是没有任何道理的,也不是什么方程式,更不是什么化学反应,反正我日日夜夜都想看到他。
我读书的时候,他在我书本的扉页里化作了澹澹地书墨香;我洗衣服的时候,他在水盆里变成了水花朵朵亲近我;我吃饭的时候,他在我的饭碗里就是那一粒粒的粳米甜;我睡觉的时候,他在我的梦乡里,我是那莺莺他是那张生。
范百川聪明,只是这聪明劲没有用到学习上,课堂上跟老师抬扛顶嘴。老师说百川东到海,他说任我逍遥游;老师说少壮不努力,他说到老绝了后。把怀孕的语文老师气得都胎动了,用手指着他骂:如果我家孩子生下来像你这样,调皮捣蛋,我宁愿当场就把他打掉!
范百川勉强溷了个初中毕业,家里托人给他安排了个差事,在粮食站负责粜卖大米。我也跑到镇上一个小饭店当了服务员,为的就是每天可以看见他。
我们第一次突破界限那年,他19岁,我18岁。
那天是他生日,我们就着一包花生米喝了十几瓶啤酒,很快我就晕了,看着好几个百川在我眼前晃。
我抱抱这个,抱抱那个,一个百川亲我额头,一个百川吻我嘴,还有一个,哎呀,好羞好羞。就这样在粮食站的仓库里,我对百川交付了自己,少女的身体和少女的心,炙热如同冬日的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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