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我喝着红酒命令道:给爷捶捶肩,敲敲背,酸死了,疼死了,脖子快断了。
不是不准我叫爷的么?
习惯了。
你再这么疯下去,脖子很快就断了,然后半身不遂,彻底瘫痪。哎呀妈呀,太可怕了。要不,别写你的那些酸文了,来我酒吧跳脱衣舞吧,这样生意肯定火爆,给你的工资也大大地高……
我踢了狂欢一脚:滚!快去卖你的唱吧!
这时,酒吧里的人慢慢多了起来。
狂欢抱着吉他走到台中央,开始吟唱:I’llsingforyou,thewayyoucry,thewayyousmile……
有人可能会说,你们俩都好到这个程度了,孤男寡女的,为何不在一起?
呃……就是因为太好,太熟了,所以只能做哥们姐们闺蜜了。对这一点,我们的意见高度一致。
说到这里,还有个小插曲。有一次,我跟狂欢说我狗窝里闹耗子。他说:不如搬到我“豪宅”去住吧,反正你也嫁不出去,我也没心思找老婆,我们凑合凑合算了,还能堵住我爸妈的嘴。他们成天催我,烦死了。
我捧腹大笑:开什么玩笑,我不是嫁不出去,我这么优秀的文艺女青年,一定要嫁个好男人。你,欢姐,怎么可能?在我眼里,你就是我的同类,同性,哈哈哈!
他气得要死:我也只是开开玩笑,我这么优秀的歌手,一定要找个好女人。你,逍爷,怎么可能?在我眼里,你就是个男人,毫无女人味,呸呸呸!
04
狂欢既是这家酒吧的老板,也是主唱。他大学读的是机械专业,他有一把好嗓子,痴迷音乐,毕业后不务正业,在杭城的各大酒吧驻唱。
他爸妈看儿子“破罐子破摔”,急得头发都白了。无论怎么劝,狂欢只有一句话:如果不让我唱歌,我将来就不结婚生子。
他爸妈迫于他的威胁,为了邝家的香火,打落牙往肚里吞,同意了他的选择。作为十八线的业余歌手,狂欢总是饥一顿饱一顿。他爸妈看了心疼,将所有积蓄给了他,让他做点小生意,自由点,业余时间还可以唱歌。
他们本指望狂欢开个服装店小吃店什么的,谁知他竟开了个酒吧。这下他们彻底绝望了,估计要亏得血本全无了,在他们看来开酒吧纯属玩物丧志。
然而,我们认为的,往往不一定会应验,结果,却往往出乎预料。
也不知是狂欢走了什么狗屎运,还是他的歌唱得真不错,他的酒吧在杭城激烈的竞争中居然苟延残喘地活了下来,慢慢生意还有了几分起色,再然后,居然有了一点小名气。
我和另一个闺蜜小灵通常常调侃狂欢:大部分人估计都是来看你卖唱的,说实话,你还是有几分姿色的。
狂欢总是被我们气得哇哇大叫,直呼遇人不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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