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有毒品前科的男子,日前与年仅13岁的嫩女友偷尝禁果,不料两人才刚翻云覆雨完就被发现,少女母亲气愤报警,侦讯时少女替陈男求情,强调是自己主动求爱,「我跟他说想发生关係」,结果却害陈男遭判1年7月徒刑。
判决书指出,打零工维生的陈男,去年12月间透过网路认识就读国一的少女,双方相当情投意合,随即就坠入情网,晋升为男女朋友,稳定交往4个月后,两人某天在陈男租屋处时,忍不住熊熊爱火,发生性关係;当晚少女返家后,便被母亲察觉异状,不断质问怎麽「走路开开的」,这时女儿才坦承被男友「破处」,让母亲气得上警局控告。
▼少女主动向陈男求爱,希望发生关係。(示意图/pixabay)
台中地方法院审理时,陈男承认确实与少女发生性关係,不过是在情投意合的情况下;少女在侦讯时则表示,「刚开始认识时,我就有告诉他,我13岁,就读国一。」但回忆起两人偷尝禁果当天,她透露是自己主动求爱,「当下是我主动跟他说,我想跟他发生关係,他有同意」。
法官认为,陈男没有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少女也是自愿发生性行为,且事发时两人为男女朋友关係,加上陈男坦承犯行,并已赔偿少女与其家属5万元和解金,因此认定陈男「情状尚堪悯恕」,决定给予减刑,轻判陈男有期徒刑1年7月。全桉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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