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说一个人“丑”,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总归是不对的。
但说孔庆东“丑”,我倒是觉得可以成为一个例外,为什么?
因为他的丑,不只是因为他脸上那只斜眼,还因为他那些“特立独行”的言行举止。
简单罗列一下:
他曾公开辱骂一名批评他的诗格律不对的学生为“狗汉奸”,连续三句问候对方母亲,获名“孔三妈”,后被法院判赔礼道歉;
在当年的港铁进食风波中,他又破口大骂那边的同胞为“狗”,是“洋仔心态”,断言“故意不说普通话的人是王八蛋”;
在畅游意大利时,他嘻皮笑脸地“胸袭”茱丽叶的凋像,在“驰名全球”之后,又获名“摸奶教授”。
所以,如果“长得丑”还可以说不是他的错,“做得丑”就铁定是他的错了。
按照“相由心生”的古谚,我们完全有理由断定:对于孔庆东来说,正是他的做得丑,导致他长得丑。
从这个意义上说,他还真是一名“反美斗士”——这里的“美”,不是美国的“美”,而是真善美的“美”。
在反对美国的那个“美”上,孔庆东也是大大的有名;事实上,他的名气,在相当大程度上,就是源于他坚定不移地“反美”。
关于“反美”,我一向的看法是,反美、反英、反俄反什么都好,一点问题都没有,因为是人就有缺陷,是国家就有黑暗,美国绝不是说“国如其名”,什么都“美”,所以该反就反,丝毫不用客气。
这么说同时意味着,无论反谁,都得有理有据,得抓住人家的丑陋、人家的黑暗,不能为反而反,用屁股取代脑袋,把屁股当成脑袋。
前几天,“深入敌营侦探军情”的孔教授,在游览纽约的911遗址时,就向我们示范了什么叫做“用屁股取代脑袋,把屁股当成脑袋”的“为反而反”。
他在微博里说:来到美国世贸大楼旧址,再次缅怀一下911。想起本学期第一次上金庸小说研究课,正好是9月11号。我给同学们提了个问题:911的那些英雄们,算不算侠客?
这条微博,是典型的“自作聪明耍坏”:明明是要赞美那些重创美国、屠杀美国民众的恐怖分子为“英雄”,却含煳其辞,春秋笔法。
有替他洗地的死忠粉就回击说:孔教授指的,也可能是那些勇斗恶魔的乘客,或者英勇救人的消防队员。
但什么叫自作聪明?就是“欲盖弥彰”:如果他的“英雄赞美”,真的是意指“勇斗恶魔的乘客,或者英勇救人的消防队员”,还需要提问吗?莫非他那一群北大学生,连最基本的是非观都没有,需要他孔教授用幼儿园式的教学来开导?
这不过是坏得鸡贼而已。
这种不惜站在反人类的立场来表达对美国的敌意,丑陋在哪里?
就丑陋在置是非、善恶的正义判断标准于不顾,完全臣服于“敌我划分”的纲领:凡是我拥护的、凡是拥护我的,就是朋友,就要赞美;凡是我反对的、反对我的,就是敌人,就要诅咒。
这就是很纯粹的“斗争哲学”,一切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就是“斗倒敌人”,至于为什么要斗,用什么手段斗,无所谓:恐怖分子只要是冲着美国而去,管他是本拉登还是巴格达迪,都是英雄侠客,都值得赞美,都可引以为豪,至于他们的屠杀、奴役、贩毒、性虐待等等罪行,都是侠义事业的必需。
按照这个逻辑,塔利班、伊斯兰国等有史以来最卑劣的邪恶政权,都比美国高尚伟大,那些人肉炸弹的圣战分子,也一个个都正义凛然,慷慨悲壮。
这是在公然践踏人类良知的底线。
孔庆东及其同道们,之所以如此乐此不疲地践踏人类良知的底线,一个深层的原因在于,他们对“文化相对主义”或者“文明相对主义”深信不疑。
所谓文明相对主义,就是主张每一个文明都是独特的,在价值上都是相等的,因而每一个文明中人都有权依据自己信奉的价值标准行事、去捍卫自己的文明,就如伊斯兰恐怖分子认为,他们充当人肉炸弹和劫持飞机撞击世贸大楼,不是滥杀无辜,不是犯罪,而是为了实践“圣战”的信仰、为了捍卫伊斯兰文明一样。
如果这种文明相对主义是成立的,那么这些恐怖分子当然就是侠客了。
但只要是正常人就知道,它不可能成立,因为尽管人类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分为不同的族群,但人类总归是人类,总有一些共同的底线不能突破,这些共同的底线,是绝对的,是无法“相对”的。
否认这一点,就不是正常人,或者说不是人。
所以,孔庆东如此这般卑劣地用屁股取代脑袋、把屁股当成脑袋的“反美”,其实不是在反对美国,而是在反人类。
或者如前所说,他所反的那个“美”,不是美国的“美”,而是真善美的“美”。
按照他的秉性,他肯定是执迷不悟的,这就注定了他与“美”越来越远,所以可以预见的是,他必定越来越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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