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真的是非常奇怪。
但凡上了点年纪有点阅历的人,一谈起人性这个话题,最常形容的一个短句——
“人性不是非黑即白的”,不过这不是我感到奇怪的点,因为我也认同人性问题错综复杂,毛姆不是也在《月亮和六便士》里写了吗?
“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一颗心里的。”
我奇怪的是有那么一部分人在讨论人性善恶时,尤其喜欢讲一种类型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做过一些坏事甚至是犯法的事,但他们会扒主人公在做坏事之前的悲惨人生经历,以此来说明做坏事的人,并不是一个绝对的坏人。
如果不放到具体的事件中,仅看这种“理智”的逻辑,好像看不出什么毛病,那我们就把这个逻辑放到具体的事件中去吧。
最近,我看到一个博主在讨论他对人性理解时,选用了一个事例。
那是一起发生在2011年北京的杀人案。
20岁的搬运工马金库被指控因不满老板娘让他帮忙照看孩子,持斧子将她及她2岁的儿子砍死。
(图片来源:新浪网)
据马金库自己陈诉的犯案细节:
他在周六晚上喝了酒到周日凌晨4点才睡觉,周日早上6点多,老板娘打电话给他,让他去加班。
他一直加班到周日晚上9点,还未合眼。感到非常困的马金库,有些烦躁,但在一边洗衣服的老板娘却又是让他修电灯,又是让他哄小孩,他不耐烦,老板娘就说了一句“你是打工的,让你哄你就哄”,马金库受了刺激,就和老板娘吵了起来。
最后,马金库抄起墙角的斧头向老板娘挥过去,老板娘吓得惊呼大喊“杀人啦,杀人啦”,小孩子也跟着哭,院内的狗吠声四起,马金库把眼一闭,就砍了上去。
一共砍了二十多下,直到女人和孩子都没有了声音,血渍沾满了走道白色的墙壁,就连斧头的手柄都断了。
为了羞辱老板娘,马金库还把她的裤子扯了下来,他说“谁让她吓我的”。
杀完人以后,马金库还是很困,他不会开车,却还是开走了老板娘的车,最后撞上了护栏,又花了2000多块钱打车到黑龙江,准备回家看看亲朋好友,然后自杀。第二天下午,他就被警察抓捕了。
2012年3月,马金库在市二中院受审。
死者家属全程手举遗像,极度悲愤,他们跪在地上痛哭流涕,恳请法官重判凶手,但马金库却一脸不在乎,他甚至面带微笑,毫无愧疚之心,还不停地做着鬼脸。
他说:“我希望法官能尽快判决本人死刑,立即执行,谢谢。”一副“但求速死”的姿态。
马金库的“微笑求死”,的确会让人联想到“杀人不眨眼”的相关种种反社会人格,但他并不是。
马金库的确是有一个破碎的童年,马金库原名钱忠明,母亲樊守丽和父亲离婚后,马金库跟着父亲生活,但父亲经常赌钱不回家,继母就将他锁在房间里,自己回娘家去,马金库“一连两三天吃不上饭”,并不是什么稀罕事。继母还经常虐待马金库,用扫把打到他斜视和耳聋。
马金库4岁,父亲因为“几块钱的事”杀死朋友,被判死刑。父亲死后2年,马金库才被别人带回到亲妈樊守丽身边,但樊守丽已经再婚,樊守丽把儿子的名字改随继父姓马,但继父一直介意马金库不是他亲生的,所以对他非常冷漠。
哪怕马金库的奖状在家里墙上贴得满满的,但年级第一也并不能帮他实现考上大学的愿望,继父不愿拿钱让他上学。
为此,母亲和继父大吵,母亲偷偷借了6K将马金库送到了五常市实验中学读初中,但当他得知继父又和母亲为他上学的钱而争吵不休,又在电话里听到母亲的哭泣时,在开学不久后,马金库就提出他不读书了。
2009年,马金库的母亲和继父离婚,她带着儿子来到了北京,并托关系给马金库找了一份工作。母亲认为马金库吃了太多苦,很想要好好补偿他,但她工厂上班时间也长,所以也没办法多陪伴马金库,只能是一些物质上的弥补。
马金库来北京的第一份工作,干得并不开心,同事会取笑他眼斜和耳聋,他和人有过争吵,然后辞职,再去了一家商贸公司当搬运工。在案发前不久,马金库领了工资,还高高兴兴地回家,给母亲、外婆各200元,还给表姐买了一瓶香水,感谢她们的照顾。
谁都没想到,几个星期后,马金库就成了杀人犯。马金库被拷上手铐时,樊守丽哭得泣不成声,马金库只是很淡然地对母亲说:“看淡点儿吧,活着多累啊,别那么拼了。”
马金库判的是死缓2年,于2016年减为无期徒刑。
这就是马金库案的全过程,是挺让人唏嘘的,对吗?
这个选用马金库案的博主在帖子的最后,意味深长的说了一段悲天悯人的话:人性的层次是非常多的,每个普通人背后,都有许多难以言说的经历,不断积攒,才成就了今天的你我。
单独看这段话一点问题的没有,可和马金库的案例结合起来,就总让我觉得怪怪的。
哪里怪呢?
立场怪。
此博主是站在上帝立场来解读这个案例的,事不关己的时候,总是最为客观。
回溯马金库的20个春秋,我们的确可以复盘一个典型的充满失望与绝望的人生。很早以前,马金库就有轻生的念头。
但是站在被马金库伤害的人及家属立场呢?
那么,马金库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恶魔”,残忍杀害手无寸铁的妇女和幼童,从始至终他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
更何况马金库来这家贸易公司上班,老板得知马金库家里经济条件不好,虽然公司规定试用期三个月以后再转正签合同,但老板还是决定在马金库去的第一个月就给他转正了,上班才几个月,就借了两次钱给马金库。
被马金库杀害的老板娘对他也不差,她放在公司的电脑是设有密码的,连同在一个公司上班的小姑子都不知道密码,但老板娘却想着马金库闲时可以玩一玩。案发当天,她让马金库帮忙哄孩子,也是因为他们平时关系不差。
不说老板一家是什么大善人,最起码是没有太亏待马金库的。结果呢?人家换来的是什么?是惨无人道的谋杀。
我不否认马金库是个可怜人,嗜赌的父亲和虐童的继母,尤为让人气愤,继父的冷漠,让人唏嘘,但这并不能成为他杀人的理由。
老板娘和她年仅2岁的孩子,她们没有嘲讽过马金库,没有伤害过马金库,她们没有做错任何事啊,却被斧头砍了二十多下。
试想一下,假如我们自己是受害者家属,还能冷静探讨马金库的童年吗?还能理智同情这个杀人犯吗?
我问了我自己,我做不到,我更做不到在讨论人性不是非黑即白时,把“马金库杀人事件”当做案例。
不止这个博主是这样,我们还能看到很多新闻报道、电影电视,记者编剧都会有意无意把同情更多的给犯罪者,他们花了很大篇幅,甚至他们会毫不吝惜用最煽情的语言去讲述罪犯的童年经历,这就不是在讲人性的复杂了,而是变相在为罪犯“洗白”。
《犯罪心理》有一集,是被收养的孩子由于被养父母虐待于是滥杀无辜的故事,其中一个人把枪给了一个同样被虐待的孩子,可是他选择的是用枪打碎了镜框而不是选择杀人,私以为我们同情的应该是受到苦难的人,而不是受到苦难的罪犯。
人性是兽性和神性的结合,表现出来的是什么,看命运也看自己,就像hotch在抓捕一个罪犯时说,他同样来自从小家暴的家庭,但他决定成为一个阻止坏人的人,而不是杀人的人。
一切都不是杀人的理由,而是自己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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