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澎湃新闻从多处信源获悉,涉案男子和被拖拽女子一行四人从开封到郑州玩耍。
四人为两男两女,但涉案男子和被拖拽女子并非男女朋友关系,被拖拽女子只有16岁。
案件引起关注后,目前,涉案男子因涉嫌猥亵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整个看似只是被定性为猥亵的恶劣事件中,还藏有疑点重重,比如:
还有大家都忽略的问题,这些未成年孩子到底是怎么进的酒吧?
这些都有待警方的进一步调查,相信警方会调查清楚,大家拭目以待吧。
但还是避免不了一些人发表“受害者有罪论”,刷新大家的认知。
好女孩会去酒吧吗?
可是应该这么问吗?那我如果问句好男孩会去酒吧吗?!?
大家是不是要开始质疑我打女拳了。
表姐认为,在哪里发生的暴力拖拽,绝对不应该是这件事的重点。
在众目睽睽之下,违背女性意愿,造成伤害,就涉及到了违法犯罪了。
虽然已经证实他们并不是男女朋友关系,只是同行的人,
可如果是男女朋友关系——他们之间存在亲密关系,
那我们是不是就会按以前的老法子办,把他们当作是小打小闹?大事化了小事化了?
表姐是并不认同这种做法的,
因为任何恶劣事件都不该关乎性别,也不应该考虑他们之间的亲密关系。
亲密关系并不能成为施暴的借口!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的呢?来看看网友们的看法吧!
时方:
首先,不管什么那名男子的暴力行为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才是第一应该考虑的,其次,女孩子去酒吧确实会有点危险,但这并不是决定她是好女孩还是坏女孩子性质的关键因素,请慎言『别杠,杠就是你对』
。零零:
要严厉打击犯罪者!
谁陪着我,我就爱谁:
我是女性。以前也会和朋友一起去唱歌蹦迪,这种场所,不管男女,遇见坏人的几率都大,只是男性遇上估计是互殴,女性处于力量弱势一方,比较容易吃亏。有了两个女儿,希望她们长大后,坏人的比例更低,提高自保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