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王菊说的那样:
所谓女性的性感,首先第一不是为了取悦别人,第二是你真实的由内而外,你展示的时候,你不会有任何的羞愧。
在实现“穿衣自由”的这条路上,女性真的被规训太久了,常常被环境和自我PUA而不自知。
想穿的性感一点,会觉得风骚,想穿的甜美一点,会被认为媚男,穿的有异于他人一点,就说不正经……
如此而来,谈何自由?
我们就应该像陈小雨和安福路小公主那样,彻底和“美丽羞耻症”割席,大胆做一只花枝招展的蝴蝶。
毕竟,今天可是我们往后余生最年轻的一天,喜欢的衣服要趁早穿,有限的快乐要趁早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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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们也明白,世界上本就没有绝对的自由,只有在客观条件约束下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穿衣自由的定义和界限也是一直以来争议不休的话题。
毕竟,现在生活中,不乏有些人打着穿衣自由的旗号,打着擦边球博关注。
所以,当我们在谈论穿衣自由时最应该看重什么?
场合!
你可以穿着比基尼在海边沙滩疯跑漫步,但不能衣不遮体混迹在地铁站内肆意摆拍。
只要在合理合法的边界内,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穿衣风格。
而1 saye、李冰冰等人,都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却仍被很多人谩骂诋毁,着实是平白受了无妄之灾。
穿衣自由,可谓任重道远。
只希望今后,大家在行使“穿衣自由”权利的时候,都不会遭受旁人脱口而来的荡妇羞辱,在自己想穿起心悦已久的衣服时,也能把旁人的想法看得淡一些。
卡森·麦卡勒斯曾说:
“当你说你不自由时,不是指你失去了做什么的自由,而是你相左的事得不到别人足够的认同,压力让你觉得被压迫,被妨碍,被剥夺,翅膀长在你的肩上,太在乎别人对于飞行姿势的批评,你才飞不起来。”
所以大家,女性已经失去“口袋自由”了,就别再让渡自己“穿衣自由”的权利了。
* 作者:温书先生,带你发现更酷的世界。来源:温书先生(ID:hjt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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