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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200,你睡了我103.5次!”26岁女孩索要“身体磨损费”,网友:又长见识了......(2)

发布时间:2023-04-06 18:19   来源:未知    作者:qingtian

 
青春无法用金钱衡量
女性不该物化自我
 
你认为小郑提出的万元“磨损费”,能够得偿所愿吗?
 
我认为是不可能的。
 
她所谓的“磨损费”,与常见的“分手费”、“青春损失费”基本是一个意思。
 
就是男女双方分手后,其中一方觉得自己付出较多,希望对方进行经济补偿。
 
大部分是跟男友同居多年,最终分手收场的女方提出。
 
因为这类女孩,会认为自己最宝贵的年华被荒废了。
 
自己婚恋价值最大、生育能力最佳的青春被耽搁了。
 
虽说有一定的道理,但未婚同居,本身就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
 
女方应当对自己的选择负责,所以法律很少支持“青春损失费”的诉求。
 
更何况,小郑跟小廖只同居了两个半月,两人消耗的经济、情感、时间都很短。
 
而且“青春损失费”类似的概念本身也不被法律认可,因为“青春”、“情感”是不能被定价的。
 
如果一个女性与男性发生关系,需要“按次收费”,那就把爱情变成了赤裸的钱色交易。
 
是在物化女性,将女性视为“性工具”,是有违伦理纲常的。
 
“身体磨损”更是无稽之谈。
 
发生关系是正常生理活动,又没有使用什么奇怪的道具,就跟吃饭入肚一样谈不上磨损。
 
所以,小郑所谓的“磨损费”诉求,是不可能被法律支持的。
 
我觉得她应该学学周扬青,把重点放回自己身上。
 
 
跟渣男罗志祥的这段关系里,周扬青虽然付出了九年青春和无数的金钱。
 
但她不在乎,因为她快乐过,也成长了。
 
从自卑的小网红,变成了上市公司老总。
 
强大的事业和经济实力支撑着她,渣男早已伤不到她分毫。
 
 
所以说,无论男女都不要把所有的期望寄托在另一半身上。
 
更不要认为失去自我,就是毫无保留地爱一个人。
 
让自己变得更好更强,才是人生的第一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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