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下班到凌晨4点了。
我和小希碰头,我们想逃跑。
结果,那天晚上,刚踏出会所的门,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几个大汉,把我和小希像捉拿小鸡一样捉回去,还用一种软棍打了一顿。
到最后,我和小希痛到求饶,他们才停手,还说,如果再发现一次,打断我们的腿,让我们寸步难行。
那一刻,我和小希都怕了,我们也才真正意识到,我们被那个叫做李秀华的女人卖到了这里,没有了人身自由。
那一刻,除了眼泪,我们一无所有。
第二天,我们睡了一天,到晚上,耳钉男找我们谈话,他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还给我们买了一堆好吃的,临走说,趁着年轻,好好干,我看好你们。
他穿着短袖,衣服卷起来,我看见他身上的纹身,像一只狼,那一刻,感觉内心瘆冷。
果然,我们在他们这帮人的掌心里,出不去了。
也从那天开始,我和小希假装听话,顺从。
我们继续在那里营生,我也学会了喝酒,不就是水吗,闭着眼睛喝就是了。
结果,有一次,陪着一个男人喝酒,被他猛灌,第二天醒来,我发现我自己光光的躺在他的床上。
我看着自己,眼泪留下来,天哪,这条路上,我最终还是失去了自己,我也踏出了第一步。
那个男人看见我哭,递给我一沓粉红钞票,一句话也没有说。
那一刻我明白,在他眼里,我就是来卖的,有什么值得哭的呢?
我沉默几秒,然后,自己穿好衣服,拿起那些钱,离开。
看着那一沓钱,我内心凄凉,我就这样,成为了别人眼里看我的那种人。
赤果果,不知羞耻。
可实际上,我内心还有一丝丝纠结,那就是,我的抵抗,我不是,我一定能逃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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