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阿姨听闻我情况很差,特地赶来看我,给了我很多他小时候的照片,说了很多他小时候的故事。在他们的口中,我再一次了解了这个我深爱的男人的全貌。我觉得我要活着,替他的那份好好活着。
我考上了P大的研究生,虽然没去成华尔街,但在证券所里当了客户经理。每天都很忙,一身西装行头确实很精神,所有人都说我气质好。
我在他们老家开了一间咖啡店,叔叔阿姨在经营着,有一整面墙,挂满了他的照片,我一有空就会去帮忙,他们待我如同亲生女儿。
没有花太多钱,我给爸妈在农村新盖了一个小洋楼。经过这么些年,他们再见到我,陌生的目光中,竟然有了恐惧和谦卑,尴尬地拍拍我的手,夸几句:“有出息了。”
奶奶已经去世八年多,临终前念叨,这辈子唯一对不起的就是我。
……
可是这些,他都看不到了。
他让我不要吃那么多速冻食品,我再累都会回家好好煮饭;他想我留长发说了好久,我嫌麻烦一直是波波头,现在已经齐腰了;他一直说要去看看呼伦贝尔大草原,我独自一人在蒙古包里住了十来天,每到一个地方,就把他的照片拿出来合张影……
我不曾一刻真正放下过你,终是活成你所有喜爱的模样;也学会在想你的同时,好好生活。
很多事情好像都变了,很多记忆中的晦暗重新沐浴在阳光下,自己以为很难过的坎也都烟消云散了。我想,那一定是他在天上默默地守护我。
这么多年来,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畏手畏脚,极度自卑又极度自尊的小女孩,他用爱和离开,赋予了一个不被欢迎的生命所有的荣光和意义。我承载着他给我的一切美好的东西,去感受和给予爱和温暖。
虽然看到类似的猝死事件,还是会被拖入地狱,透不过气来。因为太过突然,因为来不及反应,因为没有心理准备,因为感同身受。但我始终相信,铭记就是对逝者最好的纪念。
有人说,人这一辈子会死三次。第一次是生理层面的死亡,医生宣判你死掉的那一刻;第二次是身体上的消亡,被烧掉以后世上再无此人;第三次,是最后一个记得你的人也离开这个世界。
所以,只要我在,他就还在。
我曾经安慰过自己,如果他很好地活着,或许我们之间也会从《泰坦尼克号》变成《革命之路》,相濡以沫被柴米油盐所耗尽,他的离开是爱情保鲜的完美答桉。
我曾经咒骂上天,从小就给我安排了这么多不幸,还要夺去我最爱的人,为什么如此不公。后来觉得,能够拥有这样的人,和他同行一段,我承受过的所有巨大痛苦,都值得。
我没有刻意不谈恋爱,只是遇见太过惊艳的人就很难再心动。人这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我会一直好好的,他用爱改变了我的一生,我下辈子还找他。
希望来生,换我守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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