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毕业后我升初中,因为小姨家就在学校附近,父亲让我去小姨家借住。
这一住,就是十年,父亲再也没有接我回去。
到后来,连生活费和学费都不给了。
小姨虽然没有说什么,也告诉我别往心里去,她把我当女儿养着,让我把她家当自己家。
但我随着年岁渐长,愈发觉得心里不忿。
初中毕业我考上了重点高中,一年的学费需要2000元,再加上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费,大约在5000元左右。
成绩优异的我满以为自己可以理直气壮地回去找父亲要学费时,却被泼了冷水。
父亲一听我需要5000元钱,眼睛一瞪,板着脸冷冷道:“我没钱。”
李海燕在旁边说:“有钱也不能这么花啊,你都这么大了,还读什么书?出去打工一个月也好几千呢。”
那天,我拿着1000元滚出了父亲的家。
我的小房间里已经堆满了杂物。
父亲的眼里心里,怕是早已经没有了我这个女儿。
也是在那一天,我告诉自己,从此我和那一家人再无半分关系。
面对康家人的逼迫和康明凯唯唯诺诺地讨好解释,我的心冷硬如铁。
站在康明凯的病床前,我告诉他:“人都是自私的,我还年轻,恋爱还没有谈过,我以后还要结婚生子。
捐了肾,不能劳累,有没有后遗症都很难说,我不能为了别人的命赌上自己的命。
当年,你拒绝给我母亲捐肾,不就是这样对我外婆说的吗?”
康明凯目眦欲裂:“我是别人吗?我是你的亲生父亲。”
我笑笑:“你在我眼里,只是别人。”
只是别人而已,纵然你生了我又如何,生我你只花了几分钟,但是你可曾用心地爱过我,照顾我,抚养我吗?
或许我有孝顺你,赡养你的义务,但我,却没有捐献器官给你的义务。
李海燕母子在校园演了一场苦情戏,我不为所动。
流言蜚语而已,只要你不在意,就伤害不到你,也动摇不了你。
但是当早报社会新闻版出现了我拒绝给亲生父亲捐肾的新闻时,我愤怒了。
这是逼着我公开手撕康明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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