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的女性不值钱?
你能接受婚前同居吗?
在知乎上看到这样的故事:
颜欢今年35岁,单身,交往过5个男朋友,有过3段同居史。
眼看着年纪越来越大,她开始着急了。
于是母亲给她安排了相亲,对方33岁,在银行上班,收入稳定,性格也好。
相亲,母亲千叮万嘱:
“一定不要告诉对方自己的同居史。”
颜欢一脸不屑:
“凭我的条件,啥样的找不到,我就要找一个爱我的,如果他介意我的过去,他就不是真爱我。”
两人在咖啡厅碰面,谈到颜欢过往的感情经验,她没有隐瞒,以为自己的坦率会赢得对方好感。
但没想到,对方撂下一句话就走了:
我接受不了有过三段同居史的女人,我想找个本分的女人结婚生子。
另一个女生也被家里安排相亲,母亲每次都坚持把她的同居史告诉对方,但结果相亲都以失败告终。
夸张的是,连面都没见她就被拒绝了不下五十次。
更有甚者,小杨因为有过同居史,母亲给她找的相亲对象都是离过婚的:
“你都跟男孩同居过,哪有正经小伙子要你,这些离异的我觉得就很好。”
三个母亲的做法截然不同,因为同居史被相亲对象拒绝,被男友嫌弃分手的女孩实在太多了,大家对同居的看法也是各执己见。
同居史对女性的影响真的这么严重吗?
看到不少评论说:
“跟人同居半年,还想不掉价?跟离了婚没孩子差不多。”
“不是处女的全部当二婚处理。”
难道有过同居史就是女性一辈子都洗不掉的污点?
他们觉得,有同居史的女孩,都是不检点不自爱。
网上这样粗俗不堪的评论实在太多了:
“你女友被前任搞出一身妇科病,最后由你买单,你愿意?”
“你不介意别人嘴里含过的糖?”
“被别人玩烂了,想让我接盘,凭什么?”
“只有没能力的男人才会接受二手货。”
“如果只是玩玩没关系,但结婚绝对不可能的。”
但有人也表示,并不介意对方的过去:
“介意没有意义,两个人在一起就是新的开始。”
“要么接受她的一切,要么就好聚好散,没啥好介意的。”
“我不介意,但跟我在一起后,必须保证对感情忠诚。”
更荒诞的是,竟然还有人说:
有过同居史的女人比不上离过婚的女人。
因为离婚的女性能果断及时止损,是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而婚前同居就是行为不检点。
他们口口声声说介意女性婚前同居,但,很多时候最先提出同居的也是男生。
换句话说就是,你跟我同居没关系,但如果你跟别人同居,我就骂你犯贱、掉价。
被物化、被贬值
是男性对女性的性别剥削
你会介意另一半有过同居史吗?
一项关于大学生同居调查结果显示:
53.4%的男生表示不会与失去贞洁的恋人结婚;
76.6%的未婚同居女性认为同居对自己身体产生了严重影响;
62.4%的女性对自己的同居行为表示后悔;
婚前同居这件事,从生理结构上来说,确实女性更容易受伤害。
对女性而言,性生活过后容易引起妇科问题,另一方面,还可能意外怀孕。
如果未来双方没有在一起的话,女生承受的社会压力也会更大。
婚前同居本是男女双方自愿的事,但最终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女性,所有的苦果都要你独自吞下。
我有一个女性朋友,高中时期跟同班同学小张谈恋爱,他们同居过一段时间,但这段长达七年的恋爱并没有结果,当男孩牵着一个大着肚子的女孩出现在她面前时,她死心了。
经历三年多的单身后,她遇到了小林,他阳光帅气还温柔,对她死心塌地。
在两人筹备结婚的时候,朋友的前任小张,给小林发了一条消息:
兄弟,你可知道你的女神曾经和我同居很多年。
小林一下子大怒:
“我是一个传统的男人,绝对不能接受另一半同居过。”
“像你如此不检点、不自重的女生,我是不会娶的。”
无独有偶,在福建连城,一个女孩跟男朋友同居快三年。
一年前女生意外怀孕,男生说:“我们现在养不起孩子,打掉吧。”
无奈之下,她只好去做了人流,之后男生对她也是悉心照料,买很多补品给她补身,当时男生家人也是知情的,让她注意身体。
到如今,双方谈婚论嫁,男方家里人突然反对她们结婚,因为接受不了女生堕过胎。
这个故事我确认了几遍,因为实在不敢相信。
明明是这个男人让女生意外怀孕,还逼她堕胎,现在又因为她堕过胎就不要她。
总结一下,男人的意思就是:虽然我让你怀孕还堕胎,但我还是想找一个没堕过胎的处女。
如此的双标让人咋舌,有过同居史的女性就是“破鞋”、“二手货”,但从来没有人用这样的字眼去形容男性。
同居了一段时间之后,如果两人分道扬镳,对于男孩来说可能无所谓,甚至男孩还会沾沾自喜,因为他又“得到”了一个女孩。
归根到底,原因在于性还是男性的特权,男性的性体验是“得到”,而女性的性体验只是“失去”。
男性性经验多会被当作炫耀的资本,而女性性经验丰富只会被钉在耻辱柱上。
两性关系中,女性处在被占有的角色中,所以被要求贞洁,丰富的性经验意味着女性被“占有”太多次,已经不能满足男性希望的贞洁、崭新的要求。
到现在,女性依然是第二性,是被男性物化的物品,在部分男性眼里,被使用过的物品就是被玷污过的。
在某种意义上,这是男女不平等的表现,是男性对女性的性别剥削。
但,女性的价值不是用性经历和处女来衡量的,更不是看婚前有没有发生过性关系。
这让我想起北大女孩包丽自杀案件:
因为包丽不是处,男友对她进行洗脑式精神控制,指责她“把最美好的东西给了另一个人”,不断让她产生卑贱感、负罪感。
甚至还要求她为他怀孕再去堕胎,做绝育手术,拍性爱视频,逼迫她纹身“我是牟林瀚的一条狗”。
因为不是处女,她就应该“低贱如狗”吗?
女性最美好的东西只是那层处女膜?
都什么年代了,“荡妇羞辱”还在继续。
女性最美好的东西应该是她们的未来,从来都不是那层膜。
婚前同居从来都不可耻,你并没有对不起谁,第一次是你们自己的,不是给男人的。
你的身体你说了算,只要你不是滥交,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没有人可以指责你。
关于婚前同居
你需要知道的事
虽然说选择同居与否,全凭双方的决定,但你们适不适合同居还是应该慎重考虑,又或者说你们是否到可以同居的地步了。
在双方足够了解的情况下,两个人的感情到了一定的浓度,同居就是自然而然的。
情感稳定,双方都以结婚为前提,在性行为和生活习惯等原则问题沟通清楚后,保证做好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双方为磨合和了解而同居,无可厚非。
但认识不到几天,对方几句花言巧语你就同意同居,显然不稳妥。
亦或是双方还没达到能为性行为负责的年纪,同居也是不可取的,这是你应该有的自我保护意识。
所以,在另一半提出同居时,希望女孩们都能三思而后行。
别一时头脑发热,最后被伤害了才后悔莫及。
在决定同居前,你需要清楚的三件事:
1、你们同居是否以结婚为目的?你的另一半是真爱你,还是只是把你当作免费的泄欲工具。
不可否认,不少男性对待感情并不认真,你爱他爱得死去活来,把他当作结婚对象,但他却只是玩玩而已,跟你同居纯粹只是为了解决生理需求。
我曾经看到一个男性的留言:
婚姻是鞋子,同居就是试鞋合不合脚的过程。
如果觉得这鞋不合适了,那干嘛还一定要买?
但现实的情况是,就算有合脚的鞋子,他也不会掏钱包,因为既然有免费的鞋子穿,干嘛还要买?
女孩们,千万别做了人渣免费的“鞋子”。
2、如果同居后分手,你能不能接受?后不后悔?
婚前同居是没有法律保护的,双方的约束全凭感情,但感情不会永远都稳定,上一秒晴空万里,下一秒可能就狂风暴雨。
你需要扪心自问,如果同居后分手,你能不能接受自己这段经历。
我见过很多传统保守的女生,她们并不是那么认可婚前同居,但出于爱或者不懂拒绝,或者相信两个人一定会走到最后,她同意了同居,但分手后马上就后悔了,她接受不了自己同居后被抛弃的事实。
3、一定要懂得拒绝,保护好自己。
虽然不是所有同居情侣都有性行为,但女孩子谨记,一定要保护好自己,意外怀孕的结果不是奉子成婚,就是堕胎,这都不会是很好的结果。
所以学会适时拒绝,做好安全措施,保护好自己最重要。
同居是双方共同决定的结果,你接受不了就拒绝。
如果决定同居,就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同时保护好自己。
希望大家不要再戴有色眼镜看待同居这件事,同居并不可耻。
不滥交、不冲动同居,自己为选择负责,将来不后悔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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