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眼前这浓妆艳抹,穿着暴露短裙,一身廉价香水味的性感女人,成勇都快认不出她就是青梅竹马的方柔了。
“后来,那废物非要我和他回家!我不肯,可他觉得和我睡过,有了夫妻之实,就必须得结婚!”
方柔翻了个白眼,满脸不耐烦:“我就想了个办法刁难他,让他答应我三个条件!” 三个条件,第一,成勇必须百分百听方柔的话,永远站在她那边。第二,成勇为表忠心,得在胸口纹个纹身,刺一朵玫瑰花,下面纹上‘我爱方柔’四个大字。第三,要结婚也行,彩礼二十万,少一分都别想娶方柔进门儿!方柔原以为成勇会知难而退,没想到这蠢货很快纹了纹身,又丑又土,歪七扭八的,看着恶心极了。为了攒二十万,成勇去了工地,方柔表面上找了个卖奢侈品衣服的工作,实际上借着职务之便,疯狂勾搭来买贵重衣服的男人。这些男人无论高矮胖瘦,结没结婚,方柔全不在乎,就算对方年纪可以当她爹了,又禿又丑,方柔也都能笑着接受。“废话啊!当然重要,你都不知道有钱人过的日子有多爽!”方柔说,她后来还真傍上几个大款,过上人上人的日子。她换了最新款手机,背起好几万的包包,就连一件普通衬衫都要上千块。
以前她走到哪里都无人在意,没人关注,可有钱之后,她去哪里都是焦点,被众人仰望! “尤其是我认识老张之后!”方柔兴奋的说:“老张特别有钱,还有地位,人家是开公司的,是大总裁!”“我跟他去吃饭,饭店经理亲自出来迎接,什么礼仪小姐,门童服务生,在门口站成两排冲我们鞠躬!点头哈腰嘘寒问暖的,别提有多爽了!”“还有啊,我去买化妆品,那些柜姐以前看都不看我一样,现在全围过来跪舔我!
我让她们干啥她们就得干啥,比我之前养的狗都听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