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我大哥结婚尚是三千的彩礼和五间砖房,那时候的工资好像是一个月二百块,所以这些钱压在大强头上,他绝对承受不起。
期间曾有人要他入赘,可他很是倔强的扭头说,入赘免谈,丢不起那人。
再后来,大强的父母去世,可是他的年龄已经大了,入赘也没人提起了。
于是,在这种情况下,大强近乎变态地喜欢上了南街。
南街是什么?是卖肉一条街的代名词,据说,在那仅有二百米的一条狭窄逼仄污水肆溢的街道里,竟然有二十多家洗头城。
那时候,洗头城一词风靡一时,其实就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妓·院代名词。
当然那时候,大强的工资已经长到七八百了,但是水涨船高,结婚已经不再局限于三千块钱的彩礼和五间砖房子了,所以距离结婚一事是这辈子都不能实现的梦了。
活人不能让尿憋死,光棍不能让床硌死。可是,勾搭别人老婆他不敢,怕被揍;养小,他实力不允许。
那么只剩下一个办法,就是去南街。
那时候,年轻人见面的问候语不是说你吃了吗?而是今天去南街了没有?
足足可以说明,南街在我们县城的影响力。
大强在县城这么多年,自然对南街轻车熟路,他每个月的工资,用老板的话说,白天是自己的,晚上就成南街的了。
大强很节约,平时抽烟也是三块两块的,衣服也是穿了一糙又一糙,但是真到了南街,那是有贵的不买对的。
饭馆老板说,那时候刚流行传呼机,大强给几个小·姐都配备着传呼机,真正的实行三包,随叫随到。
正是因为我的到来,占了他的地方,大强这才只有降尊屈贵,亲自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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