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和我认识后,很快就求婚,虽然他只是高中毕业,而我是大学毕业,但我当时陷在爱情的旋涡里不可自拔,而且他对我不错,家庭条件也不错,我还是不顾别人的非议嫁了。
他家小有资产,因为他有一个开矿的叔叔,他们入了股份。
从24岁到28岁这几年,我们一直过着逍遥自在的日子,后来矿山越来越不景气,他叔叔吞了他家的股份跑路了。
29岁这年,日子一落千丈,我在市里找了一份工作,让前夫也来工作。
可他当惯了少爷,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脾气还很大,找了许多份工作都不顺心,全靠我一个人养家。
后来,我怀孕了,两人在一次争吵中,他把我推倒,流产。
他居然向我要离婚损失费,还说我必须给他钱,让他能维持一年的生活才离婚。
他还说现在男多女少,我又没孩子,长得还漂亮,将来肯定能找个好对象。
他不一样,他把老婆弄丢了,再找女人不容易,等有需要了怎么办,还得花钱去外面找,而他没钱,所以我必须给他钱,不能让他生理和精神受到双重伤害。
于是在30岁生日过完的第二天,我们办理了离婚手续。
前夫离开时对我说,没钱,谁也活不下去,别赖我狠心,女人吗,双腿一张,比男人好混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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