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那年,我才17岁。
17岁的我,已经鬼混了3年多。
我是典型的留守儿童,从来不记得那对两三年才回一趟家的父母究竟长什么模样,他们闹离婚、不断地为钱吵架打架,把我和弟弟妹妹扔给奶奶,让我们在奶奶的笤帚和谩骂下扭曲地长大。
我成了方圆几里有名的小太妹,很早就学会抽烟喝酒,甚至打人。
那时读初三,有一搭没一搭地上着学,贫穷和无知让我像野猫一样凌厉而具有攻击性,同学怕我,叫我大姐大,老师不管我,由着我翘课、打架、交男朋友。
丁浩是我的男朋友。
他是个小混混,他哥丁成办了一所武术学校——其实就是专收留守儿童,他们跟我一样,安不下心读书,不甘心种地,又不够力气出门打工挣钱,一身乱窜的荷尔蒙总得有个地方发泄。
我常跟着丁浩在武校混,那时的我留着短发,瘦骨伶仃,却强扮豪气干云,跟他们喝酒、勾肩搭背、称兄道弟,没人叫我王夏丽,丁浩叫我老婆,丁成叫我弟媳妇,其他人都叫我大师姐。
没人管的日子里,我自由得令人发指。
跟我比起来,大我两岁的丁浩胆小多了,我们玩了三年,无数次学大人的样子接吻拥抱乱摸,但是最后一步,他始终没胆。
他曾学着电视里的绅士,轻吻我肚脐下的痣,他说他爱我,要把初夜留到我俩结婚的时候。
那一幕一直印在我的脑海里,那大概是我17年蛮荒的岁月里听到的最温暖的情话了。
但我没有想到的是,那一年,所有的事全变了。
那天是端午节,武校里的孩子都回家了,我去的时候,简陋的武校里只有宿醉刚醒的丁成,我问丁浩呢,他反应有点迟钝,红着眼睛说丁浩去镇上买菜了,过节加餐。
我吹着泡泡糖,大喇喇躺到丁浩床上,一如既往把两条瘦腿高高架在了床尾——17岁的我已经开始爱美了,我那天穿了条裙子,裙子很短。
丁成站在屋外,红红的眼睛盯着我的腿。
我看向他,等我模糊地读懂他眼里几近迸发的欲望的时候,晚了,他冲进房间,粗暴地掀起我的裙子,一把扯开了我的内衣。
练武的他胳膊粗壮,像两根我无法撼动的铁柱,我哭喊,掐、推、咬他胳膊上鼓凸的肌肉,无济于事,他血红的眼睛瞪到极限,牙关咬紧,两腮暴凸的硬块像倔强的拳头。
我撕心裂肺地哭喊,他一只大手捂住我的嘴,力气如山,摁得我无法呼吸。
我绝望地呜咽,眼前渐渐模糊,求生的欲望让我瘦弱的双手四面八方疯狂地抓,妄图寻找一线生机。
我左手竟捞到一个沉甸甸的重物,是丁浩放在床边桌上的铁锤,慌乱里,我手握铁锤就朝丁成的头砸过去。
他痛得大叫,离开我的身体,抱头蹲下,我起身准备逃出去,他却一把扯住我的腿。
来不及思考的我,操起铁锤对着他的脑袋砸过去。
过程是混乱不堪的,只记得我停下来的时候,丁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而我,手上裙子上都是血。
他死了。
我吓傻了。
时间仿佛停滞。
不知道过了几秒,我反应过来,丢了铁锤,仓皇逃走。
刚出门,就撞到了回家的丁浩,他见鬼一样拉住我,狂问怎么了。
我无法开口,一把推开他,风一样狂奔回家,没跑几步就听到身后丁浩惊慌的惨叫。
到家,奶奶在屋后摘菜,我抖索着洗手,把带血的裙子扔到灶底烧毁,草草收拾了几件衣物,撬开奶奶的钱箱子,拿了360块,没命地离开了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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