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台湾岛内高院审理了一起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冯某和男友刘某因小事起了争执,刘某怀恨在心。趁男友在洗澡的时候,冯某拿刀疯狂捅了男友26刀,导致男友肺部刺穿,胸腔多处出血。见男友倒地,冯某并没有做出相应的抢救措施,导致男友出血性休克死亡。 冯某向当地警方投案自首,称事发当晚,刘某向她要钱被她拒绝,然后刘某就对她进行了辱骂和殴打。她一气之下就跑到厨房拿了陶瓷刀捅了刘某数刀。警方对案发现场进行勘察时,发现现场已经被冯某清洗过。天花板上喷溅的血迹,判断刘某被捅之后想逃跑又被冯某捅了数刀。 冯某承认杀害男友的事实,但称自己是受到侮辱和殴打才进行反击,并称自己有精神疾病,因长期遭受男友虐待,导致她精神崩溃,卵巢水肿、骨盆腔发炎,都是刘某所为。还称男友找了三个人来强奸她。刘某的外甥认为,根本不可能的事情,被虐待被家暴的是舅舅,舅舅身上长期有伤。公诉方认为,冯某捅了刘某26刀,致其死亡,然后又处理了现场,心思缜密,事发时根本没有精神障碍,是有预谋的杀人案件。并且冯某是案发20小时候才投案,应该以故意杀人罪量刑。基隆地方法院判处冯某有期徒刑12年,公诉方和冯某都提出上诉。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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