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萌萌,我有一个很好的闺蜜,叫做孙一宁。
我们是在大学时期认识的,当时我们在一个宿舍,我在学校里就是一根平平无奇的小草,而孙一宁则是我们学校的校花。
至于我们两个为什么能玩到一起,那是因为性格我们的经历和性格都很相似。
孙一宁和我一样,都是高考落榜,然后复读了一年才考上了这个大学。
还有一点相似之处,那就是我们两个都是来自农村。
当时我们宿舍里还有两个小姑娘,她们都是城里人,从小就娇生惯养的那种。
所以最后的结果就是她们两个关系很好,然后我和孙一宁关系很好。
大学毕业之后,我和孙一宁都回到了各自的城市,开启了新的生活。
再后来,我遇到了我现在的老公。
我的老公是一名程序员,工资很高,一个月能拿到两万多,让我望尘莫及。
我和老公的爱好不同,他喜欢安静,而我喜欢闹腾。
平常在家的时候,他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沏一壶香茗,然后坐在窗前,静静的读那本《泰戈尔诗选》,非常的惬意。
他说这本书他看了不下一千遍,我以为真的很好看,也看了一看,发现一个字也看不进去。
看书多无聊,我还是喜欢运动,只要有时间了,我就会去户外跑跑步或者锻炼一下身体。
虽然我们各自都有不同的爱好,但是我们相处起来还是挺和谐的。
老公在日常生活中也很会照顾我,值得一提的是,结婚不到一年,我就已经胖了三十斤。
还是因为我老公做的菜实在是太好吃了,我不仅每次都会吃光,而且吃嗨了的时候还会把盘子舔一遍。
要说我老公的拿手好菜,还真的要非那道红烧肉莫属。
肉块肥而不腻,再配上那裹满汤汁的虎皮鸡蛋,实在是太下饭了。
这天,我坐在桌子前写字,老公看到之后很是吃惊,就走了过来问我:“你怎么写起字来了,你都多少年没写字了,还会写吗?”
我尴尬的笑了笑,没有说话,而是把刚才写字的纸塞进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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