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他们如何污蔑受害者,最终将受到惩罚的,只有加害者。
贵州贵阳的一个深夜。
女生小玲刚和朋友结束聚会,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
走到小区门口时,她猛然察觉身后有人在跟着她。
她回头一看,是个陌生男子,对方立刻把头转了过去。
过了一会儿,小玲再回头看,男子依然在后面。
“我看他,他就转过去,再看他,他就又转过去。”
男子欲盖弥彰的行为让小玲内心警铃大作,她加快脚步,撒腿就跑。
对方居然追了上来。
跑出几十米后,小玲被逼进了越来越狭窄的路。
男子强行抱住她,用手捂住她的嘴,把她拉到了一旁的小区操场上。
为了不让女孩发出声音,男子脱下自己的袜子,塞进了她的嘴里。
随后在操场的圆凳上,性侵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