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结果显示:“死者生前被他人持钝器及拳头致伤头、面部……钝性外力致伤颈部、手堵嘴压迫呼吸道、造成窒息,导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41岁的刘芳,是制碱厂子弟小学的一名英语老师。
性格内敛,平时很少与外人往来,更没有与任何人结仇。
生活区内,不是制碱厂员工,就是学校老师或周围商户。
这样朴实的生活环境,这样单纯的老师,怎么会发生这样的惨案?更加骇人听闻的是,两个犯罪嫌疑人竟然是刘芳曾经的学生!
据居民举报,当晚他看到两个年轻男子在案发的11栋楼附近。
经过指认,两人正是刘芳的学生刘虎和谢强,当时只有17岁。
警方将两人逮捕审讯两天三夜后,他们“交代”了犯罪经过:
“刘虎和谢强观看色情视频后产生冲动,遂合谋强奸刘芳。
谢强用木棒攻击刘芳后脑,刘虎冲上去将刘芳眼镜打碎。
刘芳被踢倒在地后,刘虎先强奸了她,谢强后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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