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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活埋案”细节曝光,8个孩子围杀21岁小伙,现场视频太惊心……(2)

发布时间:2022-08-19 13:16   来源:未知    作者:qingtian


有律师分析,这个案件中,8个孩子将人殴打昏迷后活埋,从主观上来讲,他们就没想让毛某某活着。

而这已经属于故意杀人,所以涉及到的是刑事责任,起作用的是刑法。
在这里跟大家讲个新消息。

从2021年3月1日开始,我国对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做了调整。
由原来的14周岁下调到了12周岁。


在警方通报中,我们可以看到,主犯郭某某已经年满14周岁。

那么,他大概会面临以下处理:

1.会负刑事责任,毋庸置疑。
2.因为没满18岁,所以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未成年人不会被判决死刑,最多只能无期徒刑。

在我国刑法中,无期徒刑也不是字面意义上的“关到死”。

被判无期的罪犯,可以根据具体表现减为有期徒刑(20年以上22年以下,不能少于13年),在具备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假释,重获自由。

也就是说,这些杀人的残暴孩子,短则13年,长则22年,就可以重获自由。

日后“重出江湖”,他们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吗?

太难说了。

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曾公布一组数据:

初次犯罪年龄小于11岁的,有65%的人会重新犯罪;

12-15 岁的,再犯率为 54%。

所以,如果有一天这些少年杀人犯重获自由,很可能再次对社会造成威胁。

这担忧并不是多虑,之前有过太多血淋淋的案例。



2004年,黑龙江。

13岁的赵力宝,受不良电影的影响,心生邪念强奸了一个同村14岁的女孩明芳。

当时,赵力宝因不满14周岁,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很快就被释放了。


但在2005年,赵力宝为了报复,竟再次翻入女孩家中,当着女孩的面,连捅女孩母亲19刀。

这个可怜的母亲,不但没有为女儿等来公道,自己还被作恶者捅死了。

你以为这已经很可怕了,但还有更可怕的。

2010年,13岁的韦某,掐死了同村的4岁男孩。

同样因未满14周岁,韦某10天后便被释放。

2011年,他竟然又用水果刀捅伤了同村的6岁女童,并差点把她淹死。

这次,已经14岁的韦某,被判了6年。

可是出狱后,他又奸杀了一名11岁的女孩。

韦某的乡亲无不感叹:

“他没放出来就好了。”


我们常讲,杀人偿命。

只是法律又需要考虑未成年人心智尚不健全,要给他们接受更多教育、重新做人的机会。

如果所有犯重罪的孩子都一律“杀无赦”,就一定会误杀很多本可以改好的孩子。

电影《误杀》里面有一句台词:

“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禽兽。”

但问题在于,到底哪些孩子是可以改好的孩子,哪些孩子是改不好的禽兽?

又实在不好分辨。

这是法律和人类的难题。




你可能也还记得,2019年,大连出了一桩震惊全网的奸杀女童案。

13岁的蔡某某,将10岁女孩琪琪骗到家中,想要性侵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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