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做少年犯访谈的时候,好多少年犯自己知道,14岁前要大干一场,16岁前你也可以干,但到了16岁之后就要收敛点”。
的确,这些凶手无一例外因为年纪小逃过了死刑。
他们心里比谁都清楚:自己不会死。
“未成年人”的身份,是他们最好的伪装,也成了他们肆无忌惮的底气。
只出于一些最简单的欲望,甚至不需要任何理由,就可以轻易要了别人的命!
我们总以为孩子太小,却忘了,恶魔无关性别,也不分年龄。
那些未成年人犯罪者,后来怎么样了?
猥亵杀害7岁女童的9岁男孩姜小亮,三年后已经转入其他学校就读。
杀死晓晨的两个少年,因未满14岁,二人均未承担刑事责任,羁押37天后释放。
弑母的吴某,因为未满14周岁,只被拘留了几天便放了出来。
记者问他:“做错了吗?”
他淡定地答道:“错了,但我杀的我是自己的妈妈。“
“那以后怎么办?”
“学校总不会让我没学上吧。”
他们的过往鲜有人知,他们的人生可以从头来过。
而那些被他们手刃的生命,却再也没有重新再来的机会。
更可怕的是,当作恶不必付出代价,便会对生命失去起码的敬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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