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组数据:
初次犯罪年龄小于11岁的,有65%的人会重新犯罪;12-15 岁的,再犯率为 54%。
未成年人即使犯法,也以收容教养为主,多数从轻处罚甚至免责。
可当恶魔轻易被放归社会,下一个受害者,是谁?
2010年,13岁的韦某将同村的4岁男孩掐死。
因未满14岁,10天后被释放。
2011年,韦某用水果刀捅伤同村6岁女孩小梅,并打算将其拖下水沟溺死,所幸被村民发现阻止。
这一次,他因持刀伤人被判刑6年。
6年过去,19岁的韦某再次犯下命案,将一名11岁的女童性侵杀害。
这时,他出狱不过两个月。
2004年,黑龙江13岁的赵力宝将14岁的女孩强暴。
因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赵力宝被释放,赔偿女孩家9021元。
因赔钱心有怨气,赵力宝便深夜翻入女孩家中,连捅女孩母亲19刀。
母亲何辜,女儿被伤,等不来作恶者的代价,自己也搭上一条命?
广州11岁的女童又做错了什么?何故遭此一劫?
人性的丑恶,从来与年龄无关。
有时候,善良轻易原谅了恶,却是对恶的纵容。
而比恶更可怕的是,我们的无能为力。
《亲爱的弗洛伊德》里说:
没有是非观的孩子,是这个地球最可怕的生物,他们有好奇心、行动力、破坏力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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