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社会嘛,要宽容一点,慈悲一点,放人家一条生路,
感觉到什么不对劲没?
这就是典型的圣母心态啊。
专家希望废除死刑,不是真的为受害者考虑,而是为了满足内心的虚伪道德感。
我反对废除死刑。
但反对的理由,不是因为保留死刑可以对罪犯形成潜在威慑。
事实上,“支持废死”专家也列举出一堆数据证明,保留死刑,并不能减少凶杀案数量的发生。
我反对废死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捍卫受害者(包括受害者家属)的权力。
罗斯巴德《自由的伦理》里有两句话说得好:
法庭的主要目的,是强制罪犯补偿受害者的损失。
我们要关注的,不是罪犯偿还对“社会”的债务,而是偿还对受害者的“债务”。
比如,欠钱要还。
比如,你被人打了,那你可以让施暴者赔钱,或坐牢。
但杀人情况有点不一样,因为受害者已经离世了,无法表态“对方怎么偿还”。
所以,这项权利就让受害者家属代其行之。
他们可以要求赔偿金钱或坐牢。
也可以要求凶手偿命(多数情况是这种)。
那问题来了。
要是死刑废除,不就是公然侵犯受害者权利?侵犯人的权利,怎么能称之为文明?
其实,关于是否支持“废死”,也不用弄太复杂。
问问自己,如果倒在血泊之中的是自己孩子,你会怎么选择?是原谅凶手,还是要求偿命?
如果是偿命,就请反对“废死”。
毕竟做人不能太双标。
祸临己身的时候,恨得咬牙切齿。
事不关己的时候,就劝人要大度。
这是文明?这叫耍流氓,是文明的倒退。
最后,希望凶手魏某某早日被严惩。
杀人犯从来不值得同情。
有那多余的功夫,不如多想想,怎样更好补偿受害者家属,以及,如何避免悲剧再发生。
作者简介:就就@卓绝,自由撰稿人,说不上有多少才华,但我能保证的就是,在这里,我笔写我心。我在键盘上敲下的每个字、每个观念,都是真诚的,不会愚弄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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