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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身患“艾滋病”男子性侵15岁少女?最新判决结果曝光…真活该!(2)

发布时间:2022-10-08 22:44   来源:未知    作者:qingtian

 

房间内,段某不顾小玉反抗,而且在明知她是年龄未满14岁的幼女的情况下,强制与小玉发生了性关系。

而后小玉及其家人来到警察局进行了报案,段某也被警方关入看守所。

可当看守所医生进行巡诊时,发现段某竟患有尖锐湿疣症。

是一名性病携带者!

这多么危险,保不齐就会让自己的身体受到巨大的伤害,到时再怎么后悔也无济于事了。

 

浪妈相信这些恶人终有一天会有报应。

但也想和大家强调保护自己、莫要轻信他人的重要性。

因为一旦遇上此类恶人,也许会给自身带来终生的伤害!

以艾滋病为例,对于艾滋病毒感染者我们应该给予关爱和帮助。

但仍然有许多人有着报复社会的变态心理,这显然已经践踏了人类良知和法律尊严...

一些方法

性侵这个话题一直广受关注。

作为个人,担心自身的人身安全,作为父母,更是担心小孩的安危。

浪妈希望大家都能平安健康,但详细了解一些保护方法也是非常有必要性的。

一方面,遭遇性侵要及时保留证据,方便相关机构取证治罪。

另一方面要在黄金24h内服用紧急避孕药及相关病毒阻隔药物,检查是否感染性病等,千万不要因为怕丢人等原因错失这黄金24h的补救机会。

也希望能有更好的法律环境,确保犯罪者能得到制裁,浪妈相信这才是对受害者最大的安慰!

网友热评

寒风乱:

性质恶劣。如果强奸罪的刑期为3-10年,那么传播艾滋病另外立罪定刑期,合并处罚。想想那个受害女生的损失才是气愤,一辈子就毁了。

态度12106:

罗翔老师说过,明知自己有艾滋病而强奸他人,使他人患艾滋病的,应该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因为可以将患艾滋病解释为重伤。

天使都叫奥黛丽-:

是有明知艾滋携带者故意传播的,更有甚者完事后发朋友圈炫耀,他们就是要报复,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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