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浪妈看到一则新闻。
广西一男子在明知身患艾滋病的情形下,强奸了一名15岁少女!
而法院初审结果仅对其判处5年有期徒刑,众人均表示这个刑罚实在是太轻了!
好在此案二审有了新的判决...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浪妈今天就来给大家聊聊。
强行发生性关系!
2020年5月12日,广西省河池市。
15岁少女蓝某照常上下学,过着自己平凡的一天。
没想到,这一天竟成了她十五年人生中,最黑暗的时刻。
事发当日,蓝某正准备上学,途中在路边的一个小村逗留玩耍了起来。
差不多到了13点左右,小村一商店老板潘某告诉蓝某上学时间要到了。
催促其不要在路边逗留,尽快去学校。
而这时,一男子袁某竟主动骑着电动车来到蓝某身边,
说自己可以骑电动车送她去学校!
着急上学害怕迟到的蓝某也没多想,直接上了袁某的车。
然而,就在蓝某上车后。
袁某并未往学校方向开去,而是径直将电动车开往学校的反方向!
几分钟后,袁某将电动车停在了宜州区一公路旁。
强行拉拽蓝某到距离公路约200米的竹林里,与之发生性关系。
事后袁某竟还面不改色地将蓝某送回了接蓝某上车的商店附近,并回到了家中。
没过多久,袁某来到当地公安局投案自首,将自己的罪行一五一十地告诉了警方。
接到投案,河池市公安局立即对此案展开了调查。
经法医鉴定,蓝某的内衣上的可疑斑迹检出混合基因型,包含了蓝某血样和袁某血样的DNA分型。
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对袁某的血清进行了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袁某HIV-1抗体呈阳性,即袁某身患艾滋病...
据袁某所在村庄的干部透露:
袁某是家里唯一的儿子,姐姐们纷纷出嫁,父亲早逝,家里只有他和母亲一起生活。
他的家人和村民都不知道袁某身患艾滋病的事情。
法院的一审判决认为,袁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但袁某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但在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实施强奸行为,需要酌情从重处罚。
2020年9月25日,都安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5年。
二审结果出来了!
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一经公开,就在网络上引发了轩然大波。
不少网友都质疑法院的量刑过轻。
认为袁某在明知自己身患艾滋病的情形下强奸未成年少女,无异于杀人!
有不少律师也出面表示:自首未必减刑。
即袁某虽然主动投案,没有隐瞒案情,但性质如此恶劣的强奸行为,减刑并不是必须的。
2021年1月3日,河池中院发文,称对于此案将重新进行调卷审查。
终于!经过二次再审,此案有了新的判决结果。
2021年3月29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二审结果进行了宣判:
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袁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此案到此也正式告一阶段。
虽然袁某受到了更加严厉的刑罚,但浪妈一想到那位15岁的少女,就感到十分痛心。
年纪轻轻遭此恶行,她的美好人生又该如何弥补呢?
不要轻信他人!
诸如此类的强奸案例浪妈相信大家看过不少,浪妈在此想向大家强调:
真的不要“轻信他人”!
下面这件事例也深刻体现了这句话的重要性。
河北邢台,一男子段某通过某社交软件认识了一名初中一年级学生小玉(化名)。
后来俩人一直通过微信保持联系。
一段时间后,段某在微信邀请小玉在线下见面,将其带到了某宾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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