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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女孩教室内被奸杀,凶手坚称误杀,女同学说:“她是自愿的!”(2)

发布时间:2022-10-19 15:09   来源:未知    作者:qingtian

 

 

 

凶手称女孩主动献身
同学帮腔强奸犯
 
17岁的王哲是与姚易同校的学生,长得人高马大,家庭条件也很好。
 
本来大好前程的他,为什么要杀害同校同学呢?
 
(王哲与王母)
 
尸检报告显示,姚易是因他人扼压颈部窒息而死,同时“处女膜破裂”。
 
一系列证据都指向了一种可能:强奸杀人。
 
但凶手王哲,坚称两人是男女朋友,自愿发生关系。说姚易喜欢自己,所以主动献上了“第一次”。
 
事后姚易反悔,要向老师报告,情急之下王哲才杀人灭口。
 

(案发现场601教室)

 
案件审理期间,姚易、王哲的同学张某,曾在网络发言帮腔王哲。
 
称两位当事人有暧昧关系,此案不涉强奸,而是自愿。
 
 
事实到底是怎样的呢?
 
根据姚易好友、同学回忆,2016年学校元旦晚会,王哲看上了漂亮的姚易,随即展开火热追求。
 
但姚易不喜欢王哲,甚至对他感到讨厌,拒绝了交往请求。
 
王哲遭到轻视,心有不甘,一直骚扰纠缠姚易。
 
2016年4月,姚易曾告诉母亲,王哲造谣她抢同学男友。
 
两人在教室内发生冲突,姚易用手机砸了王哲的脸。
 
姚易恐惧王哲继续报复纠缠,对母亲提出转学。
 
可惜当时李洁以为只是普通矛盾,采取了延后处理的态度。
 
2016年5月19日晚,王哲通过姚易舍友刘林,以“老师找你”为由,将姚易叫到了601教室,实施了犯罪行为。
 
后续的调查结果,坐实了王哲在601进行了“强奸杀人”的事实:
 
 
1、众多同学证实两人不存在男女朋友关系
 
2、两人通讯记录证明两人并非男女朋友关系
 
3、被害人隐私部位可见撕裂、出血,为遭受暴力伤害所致
 
4、被害人全身多处受伤,窒息发生速度快,故反抗应发生在强奸过程中
 
2017年6月,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定王哲行为构成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王哲一方上诉。
 
2018年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王哲上诉,维持无期徒刑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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