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女孩教室内被奸杀,凶手坚称误杀,女同学说:“她是自愿的!”(3) |
发布时间:2022-10-19 15:09 来源:未知 作者:qingtian |
少年之恶更甚世俗
未成年不该成为挡箭牌
有人认为,王哲犯案时年仅17岁,并且有自首情节,无期徒刑判重了。
王哲自己也是这样想的,所以一审后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上诉。
2、王哲前班主任评语:“成绩优异,团结同学,从无违反校纪校规”
4、王哲和姚易二人所在的班级于案发当日共同上体育课,故“双方有机会共同约定前往601教室,而非姚易受到胁迫”
除第4点是与案件相关的客观事实外,1、2、3点均为王哲的日常表现,与本案八竿子打不着。
虽然对案件审理几乎毫无作用,但学校、老师支持王哲的行为还是令人匪夷所思。
实际上,李洁通过寻访学生了解得知,王哲并非真的那样品学兼优。
反之是出了名的“不良学生”,抽烟、喝酒、逃课、欺负女孩……
以他为首的“屌丝小分队”聊天群中,王哲公然参与讨论“p娼”等内容,俨然惯犯模样。
法庭上,李洁问王哲:“你最早一次发生性行为是什么时候?”
他曾亲口说出:“怕姚易向老师报告才用手将她勒死”、“离开时姚易仍有呼吸,但没有施救”。
综合种种事实、证据来看,王哲禽兽不如,判无期真是便宜了他,应当死刑!
“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是在保护恶人,还是保护善人!?”
前几年一些14岁以下的未成年杀人犯,因为法律的保护,甚至逃脱了刑事处罚。
2012年,湖南12岁男孩因不满姑妈管教,用刀刺死姑妈一家三口。
同年,广西13岁女孩嫉妒同学漂亮,将其残忍杀害并肢解。
2019年,大连13岁男孩性侵10岁女孩未果,怒而杀人灭口……
电影误杀中有一句台词:“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禽兽。”
2021年3月1日开始,我国未成年人刑责年龄由14岁下调至12岁。
在此,我呼吁未成年罪犯死刑年龄也应下调2~4岁,让重大犯罪者,血债血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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