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赵君
《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以下称《条例》)3月29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据统计,精神障碍在我国疾病总累赘 中居首位,约占13%。我省18周岁及以上人群精神障碍患病率达到 17.56%,其中严重精神障碍患病率占1.05%,心理应激事件及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事件时有产生 。
“现有精神卫生办事 能力和水平还不克不及 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及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 的需要,精神卫生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严峻,问题突出,主要表示 在:一是政府、部分 、家庭的责任和义务界限不清;二是精神卫生机构的办事 能力脆弱;三是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和看护办事 体系不完善;四是社会心 理办事 成长 不充分 ;五是全社会对精神卫生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省司法厅副厅长齐延安说,迫切需要通过处所 立法为我省精神卫生事业的健康成长 提供加倍 有力的制度保障。
《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 本行政区域精神卫生办事 资源、办事 人口等情况,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设,满足公民 精神障碍医疗需求。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正当 权益。禁止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遗弃精神障碍患者。
在精神障碍诊断和治疗方面,《条例》规定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以精神健康状况为依据,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除司法 另有规定 外,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
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产生 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平安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平安危险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将其留院不雅 察,并及时进行诊断。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在作出诊断结论之前,征得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同意,可以采取 相符 诊疗规范的治疗方法,并在病历中记录。
《条例》还明确,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评估精神障碍患者不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应当立即通知患者及其监护人解决 出院手续,并转介患者至其现居住地社区开展随访治理 或者康复办事 ;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应当及时为相符 出院条件的住院患者解决 出院手续。
“国度 和省高度重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办事 治理 ,对此《条例》在第五章作了规定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仲泉介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者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产生 危险行为时,《条例》要求其近亲属、所在单位 、本地 公安机关立即采取 方法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离开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现居住地有关单位 要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并将患者信息通报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查找不到监护人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民政等有关部分 要赞助 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条例》将儿童青少年作为心理办事 的重点对象,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分 应当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体系。学校应当设置心理健康指点 室,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指点 人员,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指导;建立学生心理健康评估、预警和干预干与工作机制,及时疏导学生不良情绪,引导学生预防和减少心理行为问题,培养学生积极乐不雅 、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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