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深圳因劝酒、拼酒引发的不幸和赔偿相当多,醉酒后触犯刑法、最后锒铛入狱的案例不在少数。公益维权诉讼平台“东办法 信”的律师张兴彬表示 ,司法 上,劝酒者有义务包管 醉酒者平安到家 ,不然 就要视情况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春节马上就要到了,年终聚餐、吃年饭赓续 ,“酒风”也会越刮越烈。但拼酒易导致饮酒过量,不仅有害健康甚至有生命危险,且容易产生 事故。
案例一:劝酒酿成 了群殴
有时候在酒桌上劝酒,双方一推一让之际,往往会一言不合,最后敬酒酿成 罚酒,甚至大打出手。这种案例在深圳各基层法院均有产生 。
如罗湖法院2014年12月15日的一个最新判例。被告人赖某和被害人谭某,以及其他9人凌晨一起在罗湖区东晓路一家海鲜餐厅吃宵夜,一边吃海鲜一边喝酒,气氛越来越兴奋。
结果在饮酒期间,被害人谭某劝其中一朋友喝酒,对方喝多了,表示 不喝,结果谭某拿起啤酒瓶就砸向对方头部。一起喝酒的几人随即都加入了斗殴。
这时,最先被打的人逃离现场,斗殴 暂时平息了。然则 ,后来几人又在餐厅旁边的汽修厂碰上了,结果又引发了一次群殴。
而这次,最先出手的谭某成了伤者,他被赖某抓住头部,连续撞击了邻近 的墙面。经鉴定,谭某的损伤水平 为重伤。
经罗湖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赖某犯有意 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
案例二:年终聚餐喝醉摔死
企业年终聚餐本是盘点一年得失,同事朋友间增进情感 的好时机,但如因劝酒、拼酒而最终导致人身伤害的惨剧产生 ,就是人人 都不希望看到的。
2013年1月,新春将至的时候,罗湖某花圃 就产生 了一起酒后惨剧,陈先生在加入 公司年会酒后回家时,不幸从小区高约4米的一出斜坡上坠落死亡。当天,陈先生在公司酒会上喝了许多 酒,同事将其送回小区后离去。陈先生在自己走路回家的路上,不幸从其家门前通道边一处高达4米的垂直陡壁上摔下,第二天才被人在绿化带里发觉 。经鉴定,陈先生是颅脑严重损伤而导致死亡。
事后,陈先生的家属将其工作的单位 以及小区物管都告上了法庭,认为事发当晚死者加入 其单位 举办的年会,在聚会中醉酒,其单位 作为年会的举办者未经照应,未能将其平安送回住处,对事故的产生 存在一定的错误 。后来,双方杀青 了调整。
律师的不雅 点:
公益维权诉讼平台“东办法 信”著名律师张兴彬告诉 记者,当酒后产生 意外,有错误 的劝酒人应当依据 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张兴彬认为,亲朋之间宴请聚会饮酒本属一种联络情感 的行为,饮酒者对他人不克不及 恶意劝酒,要有善意的提醒、劝诫甚至照顾的义务。“当别人已经喝醉了,你还使劲地劝酒,那就是属于恶意劝酒了,这对最后引发的伤害,也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因为已经有一种伤害的有意 了。”另外,如果酒后产生 了打斗 斗殴等情况,劝酒者有阻止的义务,不然 就是放任事情产生 的态度,也有间接的有意 ,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张兴彬说,从民法理论来看,这是属于先行行为之责任。比如 A君带不会游泳的B君去游泳,当B君产生 溺水时,A君是有义务把B君救起来的,因为是A君的先行行为导致了B君的溺水。因此,组织喝酒的人、在酒桌上劝酒的人,有义务保障醉酒者平安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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