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事实就是这样,平时千日好万日安,到了正经事上,眼里就容不得一点沙子。
尚明爱怀孕4个月的时候,男人逼着她去做引产,她不从,男人见好说好量不成,上手就打了她,随即甩下一笔钱,告诉她这个孩子她去留随便,反正他不会要。
看着男人摔门而去,尚明爱看着大腿流下的殷红,顾不得哭,急急奔了医院。
孩子还好,打了保胎针,尚明爱躺在病床上,这才想起哭来。孩子也感受到了妈妈的不安,她只觉小腹紧缩,有些疼痛下坠,旁边一个陪床的男人看她不对劲儿,赶紧帮忙叫来了医生。
又是一阵忙乱,尚明爱再也不敢难过,躺在床上看着男人喂自己的妻子吃东西,尚明爱心里满满的都是羡慕。
男人看的她期待的眼神,急忙把饭盒里的粥汤倒进干净的碗里,端到她跟前笨拙地说,“她吃饱了,你不嫌弃,就吃口热的暖暖胃吧!”
就着泪,尚明爱喝了那碗又香又甜的粥汤,那一刻她发现,平常人的日子看似简单,却更接近幸福。
她终究还是把那个孩子留了下来,不是因为多爱那个男人,是不舍得。她虽然才十九岁,但是当孩子在她子宫里蠕动的那一刻。她想到了死去的父亲,还有下落不明的母亲,想到了自己,她不想把这个无辜的小生命就这样放弃。
她要把母亲没有给自己的,都给这个孩子。
六个月匆匆过去,尚明爱生下来儿子尚旭晨,“旭”本义是指初生的阳光,代表着光明,晨是因为儿子生于早上五点多,一天之计在于晨,寓意着他是晨起的旭日冉冉升起。
好巧不巧,尚明爱在医院又碰到了上次给她一碗粥的男人,他颓丧的坐在外面的长椅上,双手抱头。她起初并没有认出他,扶墙走过时,不小心腿软滑了一下,男子不经意瞥到,一下蹿过来扶住了她,“小心点,这地刚擦了。”
“李大哥?”尚明爱喊了出来。
当尚明爱知道李大哥是因为妻子癌症晚期已经拿不出钱来的时候,她犹豫了一下,留下了一个月的生活费,把剩下的钱都给李大哥交了住院费。
对妻子好的男人,不多了。
也因此,李大哥往她的病房里来的次数多了些,孩子的尿布衣服他都包了,这个汉子用最淳朴的行动,来感激尚明爱的财力支持。
产后第三天,尚明爱正抱着孩子喂奶,几个凶神恶煞般的人冲进来就抢孩子,刚好赶上李大哥打了热水送过来,和同病房的人勉强护着,孩子没被抢走。
尚明爱不敢回出租屋,也不敢回姥姥家,李大哥听说后,让她住进了南城自己的家。
李大哥要照顾老婆,不能正常工作,只能偶尔卖点菜倒腾点零花,随着孩子慢慢长大,各种的消费接踵而来,这个凑在一起的家庭,每日都是在勉强度日。
尚明爱看了看襁褓里的孩子,狠下了心,第二天傍晚,把孩子交到李大哥手里,出了门。
站在那门口,她犹豫了良久,把头发向耳后掖了掖,进了门。端着酒杯游离到半夜了,终于接到了第一个客。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随着李大嫂病情的恶化,每天接待一个人她已经不能满足了,她开始穿梭在各个男人之间,互相隐瞒,互相欺骗,只要给钱,怎么做都行。
李嫂已经不行了,她心里有意把李大哥托给尚明爱,他是个好男人,只是命不好;明爱也是个好女人,也是命苦。
可李大哥不愿意,他觉得自己笨,配不上漂亮的明爱,尚明爱也不愿意,觉得自己太脏,配不上淳朴的李大哥。
直到有一天,几个彪形大汉闯进了李家,抢孩子时,明爱去买菜了,他们对护着孩子死死不撒手的李大哥正欲一刀扎进去时,李大嫂扑上去,一刀正中心脏......
那几个人见出了人命,吓坏了,做鸟散状朝各个方向逃了。明爱回来时,院里的血不能说成河,也半个院子都是了。
李嫂死了,李大哥双腿都被打折了,他以后都是个瘸子了,不仅如此,一根肋骨还扎进了他的肺里,让他差点毙了命,这场杀伐,只有尚旭晨安然无恙。
尚明爱犹豫,男人来找她,求她能放过自己,说可以赔偿她一大笔钱,只要她带着孩子跟他走。
说不动心是假的,那钱,够她和姥姥再活一辈子的。可是她没要,她选择了报警。
男人进去了,自然,钱也就没了。可是李大哥的治疗还要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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